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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系列报道之二】掇刀:检察官姐姐的“特殊礼物”

【字号:    】        时间:2016-08-26      

掇刀2名检察官姐姐为附条件不起诉少年送法律书籍。罗光旭/摄

  (通讯员 罗光旭)“小龚,我们来看你,给你送法律书籍来了!”819日下午,掇刀区检察院两位年轻的女检察官刘丹、李茜来到附条件不起诉少年龚小明(化名)家里,给他送去法律书籍,对其进行追踪帮教。 

  两位检察官姐姐为龚小明送去《未成年人保护必知法律常识》、《一生的法律指南》等法律书籍。她们与龚小明一起共同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有关法律条文,进行法律知识讲评、心理疏导、不良行为矫正等,并仔细了解其生活、思想动向等情况。 

  今年3月,掇刀区检察院对涉嫌盗窃罪的龚小明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为他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内,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职检察官对龚小明进行追踪帮教,分别联合社区网格员、家长签订帮教责任书,对他的工作情况和日常生活进行跟踪考察,共同进行帮教和监管。通过赠送法律书籍、定期谈心、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每月上交思想汇报等措施,促其真心悔改,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