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掇刀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对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进行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将对部分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进行评议,确定了区人民检察院1名员额检察官作为年度评议对象,现予公告。
一、评议对象
李晶晶 区人民检察院三级检察官
二、评议内容
政治业务素质和业务学习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情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法学理论、业务知识学习等情况。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包括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情况,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依法履行检察权力等情况;司法工作实绩以及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等情况。规范司法行为、廉洁司法情况,包括自觉遵守和维护检察官职业道德准则,遵守司法工作纪律等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情况,包括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落实区人大各项决议、决定,依法落实和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及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情况。
三、反映情况的时间和方式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对象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7月31日。
联 系 人:邹晓坤
联系电话:0724-2492132
特此公告
掇刀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