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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诉蒋某、邹某等22人涉黑案

【字号:    】        时间:2014-11-21      

  9月23日至24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蒋某、邹某等22人涉黑案在荆门市体育文化中心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蒋某、邹某组织领导以郭某为积极参与者,徐某等人为一般参与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东宝和掇刀城区、漳河新区、东宝区牌楼镇、掇刀区麻城镇、沙洋县五里铺镇等地大肆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多人受伤,严重扰乱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我院对蒋某、邹某等22名被告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我院2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另有2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3名诉讼代理人、22名被告人、14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此外,现场还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特约监督员和媒体记者近300人参与旁听。

  由于此案涉案被告人数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院在开庭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成立了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专案小组,组织公诉人员庭前讨论,并详尽地制定了讯问提纲、公诉重点、量刑意见及质证、答辩方案,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