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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到了,看完这个,你还敢拖欠工资吗?

【字号:    】        时间:2017-04-27      

   (通讯员 罗光旭 王媛媛)劳有所得,天经地义。付出了劳动,挥洒了汗水,却拿不到报酬,实在让人揪心。“5·1”国际劳动节到了,掇刀区检察院检察官披露该院近年来办理的2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以案释法,让社会共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冯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现年47岁的冯某某承包荆门某科技公司生产车间、成品库及原料库的建设工程,201510月以后,他采取逃匿和更换电话号码等方法,逃避支付詹某等8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75300元。201610月,掇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在建筑施工项目所在地张贴、报纸刊登等形式向冯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收到指令书之日起五日内付清拖欠工资,但其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201611月,冯某某在列车上被乘警查获并被刑事拘留。后经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冯某某将拖欠工资全部支付。2017410日,掇刀区检察院指控冯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掇刀区法院判决冯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案例邓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2年,邓某某承包某楼盘项目施工,项目出现亏损。邓某某与发包方办理工程决算后,于20149月采取关闭通讯工具、藏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共计106万余元,经掇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催告后仍不支付。邓某某到案后,经相关部门协调,其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合计47万余元。20157月,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掇刀区法院以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邓某某有期徒刑2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检察官普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转移资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6条之一款之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对于工资被拖欠要依法讨薪。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当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切勿暴力讨薪,劳动者很可能会因此铸成大错,得不偿失。更不可采取违法犯罪的手段讨薪,用违法犯罪的手段打击、报复他人,既难以达到目的,还会使自己陷入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