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掇刀区检察院 > 检察听证

过失致人死亡案件公开听证 让检察温度可感可触

【字号:    】        时间:2021-01-13      

 (通讯员 谭秋雨“犯罪嫌疑人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事后也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我赞同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政协委员张姬说到

 

  1月12日上午,掇刀区检察院对刘某过失致人死亡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就本案发表意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立金主持。 

  犯罪嫌疑人刘某是一名汽修店老板,2020年9月27日上午,其驾驶顾客的小轿车进洗车房洗车时,不慎将油门当成刹车踩,把正在洗车房里清洗汽车脚垫的张某(刘、张二人系亲属关系)撞倒。随后,刘某立即将张某送往医院抢救,张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受案后,承办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检察官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刘某系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案发后主动投案,积极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对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体现检察机关人性化执法和办案的理念。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所认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参会人员围绕案件事实、涉案双方具体情况、法律适用等话题展开讨论。 

  听证人员经评议,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避免了对家庭的二次伤害,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政策,同意对刘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我犯了致命的过错,我对不起他们,我会用自己的一生去弥补!”在各参会人员的见证下,刘某也再次表示悔罪,当场向被害人家属诚恳道歉。 

  “全面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对切实提高刑事检察的公信力、促进刑事检察精准监督具有积极意义。”韩立金表示,该院将充分考虑听证人员的意见建议,既注重法律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