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您的位置:掇刀区检察院 > 检察听证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掇刀区检察院公开听证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

【字号:    】        时间:2021-05-11      

  (通讯员 谭秋雨)“无论本案最终处理结果怎样,我都对检察院为我们普通老百姓提供这样一个公开表达诉求的机会表示由衷的感谢!5月10日,掇刀区检察院对一起申请立案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申诉人张某向检察机关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据悉,这是全市检察机关首次就控告申诉立案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路主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公安机关代表受邀参加听证。

  本案由一起借贷纠纷引起张某将其奥迪车辆抵押给某融资租赁公司贷款,双方签订《抵押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张某若不能按时还款,该公司有权对车辆进行处置。由于张某未按时还款,该公司遂将其奥迪轿车拖走。公安机关认为张某因债务纠纷,其车辆被债权单位按照双方约定拖走的行为不构成盗抢车辆的刑事案件。张某不服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遂向掇刀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听证会上,申诉人张某发表了申请监督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办案机关掇刀公安分局陈述了不予立案的意见与理由随后听证员针对案件发生过程及调查情况分别对申请人、办案机关进行了询问。经名听证员闭门评议,形成最终的评议意见。同时,针对申诉人的疑问,律师代表提出了其他法律救济途径,并就申诉人担心抵押期间车辆行驶出现的事故由谁承担的问题予以了解答。   

  “检察机关组织的此次听证会邀请范围广、程序把控到位、各方意见发表充分,发挥了‘以公开促公正’的积极作用,有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展现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听证员对听证会效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力量,帮助检察机关共同做好信访人息诉罢访的重要举措。杨路副检察长表示,该院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限期内实体性答复申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