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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掇刀公开庭审职务犯罪案件 3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字号:    】        时间:2019-10-12      

  (通讯员 谭秋雨)10月9日上午,由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屈家岭管理区政协联络组原副组长刘翔受贿一案在掇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荆门市纪委、掇刀区人大、掇刀区政协等30余名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特殊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翔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接工程、卫生院发包、工程款结算、用地出让审批、规划建设审批、职务安排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索取贿赂120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八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除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向法庭举证外,在法庭辩论阶段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量刑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结合庭审现场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警醒,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我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给家庭带来了巨大伤害,我现在很悔恨,我认罪……”被告人刘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参与旁听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庭审,充分领略了检察机关公诉人的风采。这是一堂精彩的警示教育课,深刻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更为依法规范廉洁用权打了“预防针”、架了“高压线”、设了“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