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案件聚焦】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31起犯罪活动 龚某保等30人涉黑案开庭审理

【字号:    】        时间:2020-08-25      


  (通讯员 谭秋雨)8月24日,由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龚某保等30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一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掇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继祥带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自2005年以来,被告人龚某保先后网罗多名被告人,逐步形成了以龚某保为组织者、领导者,被告人熊某武、李某林、江某雄、余某成、张某峰、李某星、王某南、张某来、李某华、左某龙为积极参加者,被告人王某超等11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组织者、领导者明确,组织成员基本固定,内部层级分明,分工明确。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该组织逐渐形成了“小弟要尊重老大,要称呼龚某保‘三哥’‘三爷’‘老板’”“要听老大的话,老大安排的事情小弟要做好”……等不成文的规约,同时,将获取的部分利益用于给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金,以此壮大组织势力,增强犯罪能力。


  该组织为维护其非法利益,树立非法权威,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2006年以来,先后在荆门城区及其周边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31起,共造成1人重伤、16人轻伤、10人轻微伤,非法拘禁4人,强迫交易1人,强迫交易金额2000万元,敲诈勒索3人,敲诈勒索非法所得人民币近20万元,故意毁坏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开设赌场非法获利人民币720万余元。在荆门城区及周边区域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30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鉴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