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察权,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对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内部机构设置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有5个内设机构,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
三、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1年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为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
第二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15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4.54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1.37%;上年结余(转)99.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8.63%。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154.14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762.1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66.03%;项目支出392.04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33.97%。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12.6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0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60%。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1154.1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9.60万元,上升14.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劳务费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112.64万元,同比增加175万元,上升17.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0万元,同比减少25.40万元,下降37.97%。
三、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105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4.54万元;上年结余(转)0万元。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54.5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1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0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1054.54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劳务费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760.1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634.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26.00万元;项目支出294.4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013.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0万元。
五、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89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5.01万元,上升110.5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拟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同比减少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万元,同比减少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万元,同比增加18.00万元,根据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同意全省检察机关部分单位更新处置公务用车的函》(鄂管车函[2020]27号)等相关批复,2021年我单位拟购置公务用车;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126.00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63.02万元,下降33.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合理压缩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00万元。其中:办公费5.00万元、水费0.80万元、电费11.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劳务费36.07万元、委托业务费2.70万元、工会经费10.94万元、福利费13.6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20万元。
七、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预算共计60.51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5.24%,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上升273.06%,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满足检察业务需求,新购置办案公务用车1辆,更新相关信息化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57.51万元,占采购预算的95.04%;其他收入安排政府采购3.00万元,占采购预算的4.96%。
八、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4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41.90万元。
九、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4.44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十、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