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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6-02-24      

 ——2016年224日在掇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孔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促进依法治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投入平安掇刀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5人,提起公诉243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5人;批准逮捕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24人;批准逮捕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嫌疑人12人,提起公诉65人;严惩涉毒犯罪,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30人。 

  突出惩治各类经济犯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要求,着力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年依法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人,提起公诉15 

  力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经审查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5人。强化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执行合适成年人参与讯问、法律援助等制度。我院在办理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一案时,邀请团区委负责人担任案件合适成年人陪同提审,在场监督,有效保障其权益。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轻微刑事案件促成和解45人。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3件,均被侦查机关采纳。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开展对特赦工作的检查监督,上报1名符合特赦条件对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主动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领域存在的漏洞,提出完善管理检察建议15份。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1人。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43件。 

  二、全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牢牢把握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加大办案力度,注重犯罪预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防腐败中的特殊职能作用。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根据职务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调整办案重点和方式,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0人,协助市院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2件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8件8人,渎职侵权案件3件4人,大案9件10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3件3人,查案中坚持贪渎并查,质量效果并重。我院在查办朱某、吴某、周某三人滥用职权窝案同时深挖贪污贿赂案件。朱某吴某周某法院以滥用职权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四个月、三年六个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掇刀检察预防行”活动,积极推动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党校、进媒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社会化的大预防格局。全年开展预防宣传教育15次,受教育干部群众达2000余人次;精选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重要案例,编写《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向辖区内党政机关、社区、企业发放2000册;开办“乡镇干部防腐夜校”,受到基层乡镇干部的普遍欢迎。开展案件剖析12件,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件。面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40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防止冤假错案。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件;对侦查活动监督7件7人,发送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口头纠正违法1次。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4人,追诉漏罪4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人。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法院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进行了同步审查,提出检察建议2件。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各类违法情形16件次,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 

  强化民事诉讼监督和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民事执行专项监督,加强民事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纠正审判人员审判活动程序违法案件42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提出纠正意见11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建设,第一批18个行政执法单位已在平台上录入案件28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件1人,促进依法行政。 

  四、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院建设 

  坚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有序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区检察院全面发展。 

  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各项工作。积极争取区委支持,坚持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人大报告,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后,始终坚持党委对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领导不变,检察机关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的体制不变。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通过考试、考核,推荐15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进入检察官员额;明确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职数、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目前,全院所有人员已全部分类定岗到位。构建以检察官为主体的司法责任制明确检察官职权和职责,建立检察官权力清单,强化检察官司法责任。 

  以班子建设为龙头,引领基层院建设。始终把建设一流的领导班子作为引领基层院建设工作的首要目标,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班子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区“优秀领导班子”。 

  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根本,落实“两个责任”。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赠阅廉政书籍、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形式,常抓教育围绕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对“四风”等问题,开展检务督察45次常抓执行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常抓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设备采购、工程招标等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以队伍建设为重点,筑牢基层院建设基石。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三严三实”、“规范司法”专题活动中,通过专题培训、考试考核等形式,教育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加强素质建设,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等岗位练兵,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活动。 

  、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进一步规范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向人大报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开展人大代表进机关、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回应代表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代表了解、监督、宣传检察工作。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1件拟不起诉案件接受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和评议。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案件流程信息查询、诉讼权利义务和办案结果告知等制度,促进执法办案环节的信息公开。全年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41条、法律文书149份、重要案件信息3条,辩护与代理预约15件。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官方网站、检察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仍不够充分职务犯罪侦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工作的要求更高,执法念滞后、监督能力不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复合型人才缺乏,队伍的职业化建设仍需不断增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中心工作,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掇刀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突出抓好服务掇刀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对产权、知识产权、创新收益的司法保护,加强对涉及市场准入、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法律监督,围绕扶贫攻坚、环境保护等开展专项工作,加大对侵害人民群众权益违法犯罪的惩治、监督、预防力度,全力推动法治环境上行,增进人民福祉。 

  (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对重点问题的整治,促进完善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果,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三)依法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贯彻上级关于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要求,严肃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落实《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正确把握调整后的职务犯罪定罪量刑标准。深化职务犯罪预防调查、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工作,结合办案提出加强监管、完善制度的建议,推动源头治腐。 

  (四)进一步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加大对有案不立、滥用强制措施、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完善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按照上级机关部署,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实现改革目标任务。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突出政治建检,突出从严治检,突出专业化职业化方向,狠抓思想政治建设,保持正风肃纪强气场,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更加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为掇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