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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7-12-23      

 ——2017年12月23日在掇刀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立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加强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坚持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着力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从严从细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在今年“政治年”的特殊敏感时期,我们始终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加强批捕、起诉等工作,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31人,起诉273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涉枪涉爆涉毒、两抢一盗等犯罪59人。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配合做好涉案人员稳控工作。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等专项整治,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2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6件次。

  突出抓好保护生态环境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区检察院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作为2017年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力推进,专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监督立案并查办保护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人,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人,滥伐林木1人,起诉生态环境领域相关犯罪案件7人并得到有罪判决。办理的王某等6人滥伐林木“顶包案”入选湖北省检察机关“环保专项”10个典型案例。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实践,推行毁林犯罪“补植复绿”从轻处罚等机制,促进受损生态修复。在工作中,专门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作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报告,得到主要领导批示与支持。加强与法院、公安、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案件信息沟通和协作,形成整体联动。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平台载体,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检察机关在环保方面的政策、部署和措施,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了领导支持、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合力,共同守护掇刀的绿水青山。

  继续加大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力度。立案监督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人,批准逮捕3人,起诉13人,立办职务犯罪案件4人。在办案中注重办案方式方法,努力保障非公企业正常经营运转。如在办理荆门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张某等5人涉嫌危险物品肇事案时,了解到其中3人是负责公司主要业务生产的关键岗位人员,被羁押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陷入困境。从保护企业生产经营出发,迅速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得到公安机关采纳,该3人被依法取保候审,使企业走出了困境。积极拓展法律服务渠道,注重服务效果。依法为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绿色通道”,为非公企业提供查询1994件。

  依法维护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促进民生改善。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结合实际开展惠农扶贫、农村危房改造等领域专项行动,共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人。经过区检察院三次监督提起公诉的刘某某等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均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不等的罚金。强化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监督,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起诉2人,依法维护务工人员权益。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对所包联的扶贫村,提供帮扶资金、实行产业扶持,对该村的贫困户和贫困村民实行对口帮扶,精准施策。

  二、在依法办案中彰显司法公正,全面强化检察监督职能

  我们充分履行职责,积极投入平安掇刀建设,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对涉嫌犯罪但经审查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16人。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活动3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在公开审查会上面对面听取各方意见,使检察工作接地气、听民声,让办案过程变成释法说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关头,面临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即将划转、人员即将转隶的大背景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的“不能因为改革试点而放松工作”的要求,做到了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一是继续保持惩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5人,同比上升15%,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3人,大案2人,科级干部犯罪案件1人,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二是坚持惩防并举,促进源头预防。先后为区委党校、地税局、国税局等单位干部职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与中铁十一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荆门道路工程PPP项目部共同开展检企共建工作。在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旗帜鲜明拥护改革,并积极配合做好调研摸底、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为改革推行打好基础、做好准备。

  加强监督主业。推进诉讼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信息化建设。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坚持重心下移,以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为监督重点,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3人。健全“两法”衔接机制,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区委区政府将“两法衔接”工作纳入掇刀法治政府2017年度必须完成的工作事项,为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通过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966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公安机关立办3件。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15人。纠正漏诉犯罪嫌疑人26人,纠正漏罪4件。二是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6件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管理。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优化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审判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件,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14件。对不服法院正确裁判的5件申诉,加强释法说理,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坚持专业化、综合化发展方向,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严惩性侵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人,起诉1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特殊程序,依法不批捕2人,对2名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矫治,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帮助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司法救助1名未成年人被害人。大力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亲职教育活动,为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设“家长课堂”。

  三、在改革创新中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平稳推进各项司法改革

  我们按照“破解难题、狠抓落地、提质增效、决战决胜”的总体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司法改革,着力以改革促公正、提效率、增活力。

  全力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落地。立足区检察院内部整合多年的实践经验,建立起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为核心的办案组织形式,实现检察人员的灵活调剂和科学搭配,提高了办案效率。按照权力清单调整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部案件均按新的办案模式在网上流转,彻底打破以往“三级审批”的办案模式,倒逼司法责任制全面实践运行。实行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定期通报制度,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55件,有效增强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完成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首次按期晋升工作,制定了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挂钩的绩效奖金分配办法,检察职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认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15年7月,湖北省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开始试点,对直接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怠于履职导致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法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今年以来,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积极加强与区环保局、国土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机制。如针对石虎冲水库大量死鱼现象,建议区环保局对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妥善处理污染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注重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7人、不起诉5人,督促撤案5件。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侦查取证中的瑕疵问题,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书面解释,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公诉引导侦查,对公安机关办理的20件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取证。开展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体系,办理适用认罪认罚简易程序刑事案件164件,办案效率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庭前会议制度,控辩双方充分交换意见。推行“可视化”公诉出庭模式,开展多媒体示证。加强与律师良性互动,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律师要求或申请阅卷79次。

  四、在从严治检中提高履职能力,狠抓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全力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清单,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地。通过认真开展“正风肃纪”、“慵懒散慢问题集中整治”等专项教育活动,以学促做,以改促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坚持素质强检。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完善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引导干警加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应用。根据不同岗位素能标准,分条线举办案管业务培训等“学练赛”活动,从实战中发掘、培养和储备专业人才。2名干警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评为2016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优秀案件,1名干警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获省院嘉奖,2名干警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比赛中获奖。

  坚持文化塑检。建设“励志文化”,树立了“擦亮品牌,争创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的目标,激励全体干警鼓足精气神。建设“文化阵地”,在官方微信、网站上开辟专栏,用浓厚的文化氛围浸润干警心田。建设“道德文化”,通过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职业道德教育。

  五、在强化自身监督中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

  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进一步完善检察权的内外部监督制约体系。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半年工作、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召开专题推进会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深入全区5个镇、街道,就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走访座谈21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机关、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等活动,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回应代表意见和建议。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发案单位等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按规定将6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并用,加强检察宣传,全年共在各类主流媒体发表稿件434篇,发布官方微信168期,微博3768条。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要案件信息36条,程序性信息388条,公开法律文书178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强化自身监督。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手册》,履职全程纪实留痕。通过严格执纪问责、督办落实等措施,时刻为干警绷紧精神上的“弦”,先后对干警上下班纪律、会议秩序、车辆管理等方面开展督察43次,发出督察通报2份,约谈干警2人。加强案件精细化管理,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每日对新受理或办理的案件进行网上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实行系统中随机、轮流分配案件,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围绕区委战略部署,检察机关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服务大局的新思路、新措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如期完成提供更有效的司法供给。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司法体制改革进入最后攻坚阶段,各项改革任务叠加,落细落小等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有待提高。办理高科技犯罪、金融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四是检察科技应用水平还有待提高,与新时代发展趋势不相适应,检察信息化建设任务紧迫。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通过强化自身努力与积极争取支持,不断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检察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做实人大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努力完成好工作任务,为掇刀奋力冲刺新升级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有力地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战略目标、战略任务和战略举措,研究调整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思路和重心,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保障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民营经济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战略实施,继续抓好环保、服务非公企业等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持续为掇刀贡献检察力量。

  二是更加优质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等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以立法为契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拥护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部署,切实做好人员转隶、纪法衔接、结案清理等各项工作。

  三是更加重视抓好司法改革落地见效。在发现解决问题、改进思想政治工作上下功夫,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完成;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证据标准指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四是更加扎实地抓好基础工作。破解发展难题,加强执行力建设,改进案件管理和检务保障工作,加快打造“智慧检务”,努力让基层检察工作更有活力、基础更加稳固。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在推进掇刀“打造荆门崛起的核心增长极、冲刺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的征程中,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务实重行,开拓创新,为掇刀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1〕“补植复绿”从轻处罚机制。在办理毁林犯罪案件时,对遭受破坏的林业资源,由犯罪嫌疑人以承担劳务、给付货币、亲友代植等方法,补植补种相应面积,恢复森林生态。检察机关根据补植协议签订、履行情况,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宽处理,解决“人坐刑期满、荒山依旧在”的问题。

  〔2〕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指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湖北作为试点省份,从2015年7月起开始试点,对直接侵害公共利益的民事主体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怠于履职导致国家和公共利益受损的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写入这两部法律,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

  〔3〕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服务

  大局

  “环保”专刊:                   服务非公经济在行动

  检察蓝“补植复绿”

   

  滥伐林木“顶包案”入选全省              5人非法买卖54119条公民

  “环保专项”10个典型案例              个人信息,以人民的名义起诉你!

   

  平安

  建设

  掇检君和你聊聊                            送法进校园

  关于“小白和小黄”的尬事

   

  电视剧里的法律知识                           检察官提醒:

  你懂了吗?                          骗子为何都盯上租车公司?

 

   

  改革

  创新

  当1名公诉人遇上21名                     证据链逆转“零口供”

  犯罪嫌疑人、13名辩护律师…                      …盗窃案

   

  掇刀区检察院挂牌成立                       我入额我就要到一线

  荆门首家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室

   

  队伍

  建设

  检察长深入社区宣讲十九大                     60、70、80、90后的

  检察官们致母亲的情诗

   

   

  道德讲堂:感受身边的爱心力量                一枚优秀女公诉人炼成记

   

  强化

  监督

  服务非公经济在行动                              案件公开

   

  参加批捕案件公开审查听                                 出庭公告

  证会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普法

  微剧

  《掇检来了》普法原创微剧                           《掇检来了》普法原创微剧

  全新上线                                           第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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