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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人大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9-01-24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2月27日在掇刀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立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以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为主线,加强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优化检察供给,倾力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从严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案件,全年批捕9人,起诉20人。对社会高度关注的“刘春梅集资诈骗案”、“毛守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具有重大影响的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在侦查环节提前介入指导固定证据,在审查起诉环节加快诉讼节奏,告知受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寻找救济途径,在审判环节督促被告人认罪伏法,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注重宣讲防范金融风险要点。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配合相关部门对扶贫领域腐败和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在人员、时间、经费投入上予以倾斜,保障扶贫攻坚战顺利实施。加大定点帮扶力度,因地制宜将扶志扶路、送法普法、党建党领融入扶贫过程,帮助帮扶对象变被动帮扶脱贫为主动自主脱贫。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强化生态司法保护。持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精准打击生态领域违法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深入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治理修复被污染的水域,关停集中饮用水源地周边的8家养殖场。组织环保、水务、城管等职能部门,对生态运动公园景观河水质污染案进行公开审查、调查核实,与行政机关共同形成合力,使受损的生态得到修复。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持续助力“平安掇刀”建设,注重对农村重点人群的法律保护,履行好批捕、起诉等职责,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要求落到实处。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11人,提起公诉299人。主动参与促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针对社会治安治理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7份,帮助有关部门补短板、固底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让办案成为最好的普法。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扎实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51人次,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为1名刑事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金1.5万元。

  稳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快办案进度,对5名涉及恶势力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抽调优秀检察干警到市检察院帮助指导社会高度关注的3个涉黑专案办理。开展“配合扫黑除恶在社区矫正领域举报立功活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人员积极举报违法线索,争取立功减刑。

  推动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区检察院结合荆门高新·掇刀区创建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战略定位的实际,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高新企业检察服务工作室,服务和保障创新产业聚集区建设。当好“服务员”,助力营造创新驱动发展良好环境。实地走访辖区内40多家创新企业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向企业发放《高新企业调查问卷30问》调查问需表,加强法律服务供需对接。在工作室建立全院干警轮流值班制度,为企业及个人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畅通检企联系渠道。当好“办案员”,认真办理涉及创新创业的具体案件。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专职办理侵犯企业权益、知识产权案件。依法批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案件2人,起诉11人。加大对创新创业领域经营纠纷、产权纠纷、借贷纠纷等诉讼案件的民事法律监督,规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受理和审查程序,畅通申请监督渠道。今年以来,共向法院提出相关检察建议2件。当好“护航员”,全力保护相关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分析管理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对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意见和建议,助力企业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二、深耕法律监督,着力检察主责主业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健全“两法”衔接机制,录入案件575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漏犯2人,追诉漏罪2起。加大对审判机关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2件,其余2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15件,其中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件,办案机关采纳了检察建议,对犯罪嫌疑人变更了强制措施;办理社区矫正监督案件10件。区检察院启动减刑检察监督程序,办理了全市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因重大立功表现获减刑案件。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尊严。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共赢监督理念,努力寻找监督工作中双赢多赢共赢基点。今年以来,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4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其中1份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文书。在办理朱某申请执行监督一案中,充分考虑法律监督的目的和价值,抓住案件的症结点,与法院一道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使一起历时5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取得了较好效果。

  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落实省、市“两办”印发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多次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今年以来,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3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全部得到行政机关回复并整改,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收回国有财产140余万元;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其中由区检察院诉东宝区某局怠于履行职责案为全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促使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起诉7人。落实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诉讼特殊程序,先后对4名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矫治,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帮助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深入到全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实现“法治进校园”全覆盖。

  三、提升司法公信,助力检察改革创新

  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坚持“入额必办案”要求,全年院领导直接办案87件,推进领导干部直接办案制度化、规范化,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带头办疑难、复杂、有影响的案件,在一线办案中指导引领办案。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案件管理,建立常规抽查、重点检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350件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31份,针对评查中发现存在瑕疵的案件,均严肃通报并整改。

  积极推行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注重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人、不起诉22人。完善驻公安派出所联络机制,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警关系,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0件次,促进提高案件侦查取证质量。探索公诉标准化建设,对所有办案环节设置标准化流程,促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试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全面推动智慧检务建设提速升级。积极推进“智慧公诉”试点工作,促进案件繁简分流,不断完善智慧公诉辅助办案系统、“三远一网”、出庭一体化平台、智能语音识别系统,提高办案质效。

  四、坚持从严从实,奋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持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干警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两整”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十九大以来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从严治检。全面压实“两个责任”,高度重视市检察院巡察工作,全力抓好巡察整改。通过制度管理和日常教育延伸廉政防护网。全面拓展检务督察范围,组织检务督察94次,发出督察通报5份,约谈干警2人。加强案件精细化管理,实行办案全流程监控。建立随机分案制度,实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随机、轮流分配案件,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

  坚持专业化建检。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整体队伍建设,建立党组会、检委会“一会一学”制度,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决策水平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以“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为抓手,开展全员参与、聚焦实战、竞争择优的人才培养机制。今年以来,先后有7人次在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奖,1人被授予“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称号,3人被选入荆门市检察机关人才库首批骨干人才,2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自觉接受监督,全力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规范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组织两会旁听,扎实办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和交办事项。坚持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机关座谈会、公众开放日、新闻发布会、公开庭审、公开审查等活动,促进司法行为不断规范、检察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自觉接受当事人、律师、发案单位等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各民主党派人士、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代表了解、监督、宣传检察工作。突出抓好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重大案件信息11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2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345条,开展网上律师预约服务。通过官方网站、检察微博微信、手机报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知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的每一点发展进步都离不开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信任。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一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能力亟待提升;二是改革的适应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还不够明显;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平衡,监督的形式及刚性与法治建设要求、人民群众期盼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化司法改革,强化法律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平安法治掇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更优成效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围绕掇刀总体发展战略,细化实化服务举措,强化司法供给,持续开展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等专项工作,营造优良法治营商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守卫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是更加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坚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提升社会安全感。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加强法治宣传,扎实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和化解,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

  三是更大力度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积极探索建立新机制,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牢固树立共赢、多赢理念,实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有机统一。深化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良好质效提升检察公信力。

  四是更加深入推进检察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落实,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组织管理体系、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体系、检察权运行体系建设,推动检察工作运行新机制行稳致远。继续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促进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办案效率和透明度。

  五是更严举措强化队伍建设。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对标看齐的政治自觉谋划好检察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驰而不息地推进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能力水平。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让检察工作更透明、更亲民。

  各位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在“1·5”重要讲话中指出,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2019年,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用创新思维架桥,用实际行动摆渡,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积极进取,努力答好新时代检察工作人民满意答卷,为谱写掇刀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羁押必要性审查: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

  三远一网:为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节约司法成本,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供刑事庭审效率,推进繁简分流,构建的以“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检察工作网”为内容的检察系统。

  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智慧检务:在检察工作中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感、传、知、用、管”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感”即通过数据采集、音视频、物联网等全面整合内外部信息资源。“传”即通过优化网络结构,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实现信息安全高效的上下贯通和内外交换。“知”即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检察业务知识库。“用”即依托检察数据和新技术构建检务辅助决策支持平台。“管”即创新信息化管理模式,健全科技强检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