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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一场不起诉公开听证,让民营企业感受司法温度

【字号:    】        时间:2021-03-19      

 (通讯员 谭秋雨“我已经深刻认识到了错误,为当初的行为感到无比后悔,因为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触犯了法律。今后我们一定深刻汲取此次违法犯罪行为带来的教训,守法经营,努力将公司发展好,更好的回馈社会!”王某在听证会上诚恳地发表陈述意见。

 

  3月17日,掇刀区检察院对一起涉民营企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立金主持听证会,邀请掇刀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以及公安机关参与听证。 

  2018年11月,荆门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了可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浙江某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通过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5张,抵扣税款27万余元。案发后,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全部税款退还。 

 

 

  掇刀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对涉案嫌疑人王某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企业职工进行交流,全面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据了解,该公司成立于2013年,共有员工22人,能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且每年依法向国家纳税约三十余万元。考虑到王某的行为虽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避免出现企业无法经营,甚至倒闭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该院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证会现场,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并就案件事实的审查认定、法律适用及拟作出相对不起诉的理由进行阐述。与会代表紧紧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及是否应予不起诉,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把服务‘六保’‘六稳’落实落细,对涉中小企业轻微刑事案件慎捕慎诉,同时通过举行公开听证,让司法案件更加公开、透明,这些做法值得肯定。”区人大代表说到。 

  “优化营商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法律义务,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不处罚,而是对各类涉市场主体案件做到平等依法保护,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韩立金表示,打击犯罪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就本案而言,不起诉决定显然更有利于保住其名下公司员工的就业,社会效果会更加良好。该院依法不起诉,用心用情深入贯彻“少捕慎诉”司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