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志珂 许景)从被抓获后拒不认罪的“零口供”,到法庭上自愿伏法的认罪认罚,贩毒嫌疑人张某的态度转变,背后是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检察院以铁证破局的扎实履职。2025年5月,随着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七万元,这起“零口供”毒品案件尘埃落定。
2023年6月16日,该院在审查王某等人贩卖、运输毒品案时,承办检察官通过梳理卷宗、比对供述,发现涉案毒品均来源于未被追责的湖北潜江男子张某。
“毒品犯罪打击必须断根溯源,绝不能让‘上线’成为漏网之鱼。”承办检察官立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补充固定涉案双方的通话记录、银行停车场监控录像、行车轨迹、资金往来等关键证据。2024年12月,张某在潜江被成功抓获。
2025年3月,案件移送到掇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一个关键难题摆在承办检察官面前——张某自被抓获后拒不认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时仍处于“零口供”状态,其以强硬姿态对抗审查,使案件一度陷入诉讼困局。
“口供不是定罪的唯一依据,只要证据确实、充分,同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承办检察官秉持这一办案理念,迅速将工作重心转向全面复核证据链条上。检察官对全案证据进行系统性梳理与交叉比对,清晰呈现了毒品交易联络、资金支付、见面交接的全过程,形成了完整、稳定、闭合的证据链,完全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标准,彻底摆脱了对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依赖。
在扎实的证据基础上,承办检察官再次对张某开展了讯问,用监控画面、资金流水等客观证据逐步击碎其侥幸心理。同时,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其详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规则,引导其认清形势、面对现实。
“这些证据都摆在这儿,再抵赖也没用,我知道错了。”在铁证面前和法理感召下,张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塌,主动交代了其多次向王某等人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5月28日,掇刀区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从监督立案揪出“上线”,到引导取证、构建铁证破“零扣供”,再到释法说理促成认罪认罚,该案实现了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