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庞孟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6月25日,掇刀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波带队深入掇刀区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

巡回检察期间,该院先后对辖区5个司法所25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察人员和人民监督员一同听取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介绍,现场抽查了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档案,详细了解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生活动态、有无重大隐患等情况。对涉及暂予监外执行和未成年人、涉市场主体等对象的思想汇报、学习记录、请假外出审批手续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座谈会上,检察人员及时向司法局反馈检查情况。既充分肯定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成效,也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双方就加强日常监管力度、优化教育帮扶措施、健全工作运行机制等方面展开了深入交流。区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对检察反馈的问题全部认领、照单全收,将迅速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主体与整改时限,逐项推动落实,并及时向检察机关反馈整改成效。
通过此次巡回检察,掇刀区检察院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纪守法意识,提升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为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该院将对此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并提出整改意见,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推进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保障刑事执行公平公正和共同落实治本安全观,实现巡回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