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2月29日在掇刀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聚焦争当加快建设“重要节点和重要增长极”主力军,全力担当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使命,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共办理各类案件1195件,努力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与大局同频,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立足检察职能,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着力以法治力量维稳护安、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全力维护平安稳定。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4件153人,批准和决定逮捕73件10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19件505人,起诉264件370人。依法从严惩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8人,成功办理我区首例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104人,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反腐败大局,深入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起诉14人,助力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
(二)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专项行动,高质效办理涉营商案件78件。努力减少办案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对1名科技创新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依法不批准逮捕;协同区司法局依法保障19名涉企社区矫正人员正常外出经营需求,为企业正常经营发展提供便利。严惩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行为,依法惩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人,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侵害企业利益犯罪4人。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的追赃挽损工作,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20万元。零距离倾听企业诉求,实地走访企业40余次,抵近提供法律服务。
(三)聚力推进社会治理。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44人,以宽严有度促进犯罪治理、推动社会和谐。做好司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结合办案深入剖析爆炸物运输、职业资格考试中作弊案件多发、教育领域职务犯罪等方面的问题,依法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件,促进解决行业监管的深层次、根源性问题,实现“办理一案”推动“治理一片”。
二、坚持与人民同心,在保障高品质生活中践行检察初心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一)用心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聚焦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扎实推进“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保护等检察职能,办理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21件,助力建设美丽掇刀。积极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办理食药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7件。围绕社区团购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监督相关部门对107家团购自提点开展专项排查,对其中存在隐患的17家责令整改,协力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相关做法被《湖北日报》报道。加强对特定群体的保护,针对养老院存在运行不规范的情形,督促相关部门联合加强监管,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回头看”,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切实优化司法救助工作,向因案致困人员发放救助金3万元,传递司法温度。协同治理恶意欠薪行为,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人,支持起诉1人,为16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7.7万元。
(二)用情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强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与区综治中心的衔接联动,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行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60件次,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自觉守法、依法维权,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进村社、进校园等活动50余场次,多部原创防范电诈普法小视频和普法动漫广受好评,媒体融合作品《密林深处的红色守护》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新媒体作品”。
(三)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权益。以“零容忍”态度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6件12人,起诉7件13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主观恶性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起诉13人;联合蓝天社工精准开展帮教转化和教育矫治工作,帮教涉罪未成年人33人。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发送“督促监护令”16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推动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问题的综合治理,为孩子们撑起法治蓝天。
三、坚持与公正同向,在建设高水平法治中扛牢检察责任
坚持以“三个监督”为遵循,以“三个善于”为引领,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一)做优刑事检察。实质化运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召开联席会议3次,对某新材料公司系列被盗案等22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合力提升侦查工作整体质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5件,追捕追诉1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违反法定审理期限等情形书面纠正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以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为重点,提出书面监督意见47件;开展判处监禁刑罪犯交付执行专项监督,督促收监执行罪犯4名。加强人权司法保障,通过技术性证据审查,对韩某某交通肇事案件中伤情鉴定意见与病历描述不符的情况,依法纠正原鉴定结论,并监督撤销案件。
(二)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强化行刑反向衔接,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作出相应行政处罚44件,着力解决“不刑不罚”问题。注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办理某木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运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及时监督办案机关退还该公司被扣押涉案款11万元。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强化调查核实,监督纠正一起持续9年虚假诉讼案,相关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情况反映》转发。
(三)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保护职能,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5件。守护用药安全,就辖区医疗机构非中级以上职称医生违规开具限制级抗菌药的情形,监督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并对200多名临床医生进行专门培训,启用最新药剂网络管理系统,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违规开具抗菌药问题。强化红色资源公益保护,监督推动抢救性保护22名抗战英烈纪念碑遗址,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会签《关于加强英烈保护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意见》,长效守护掇刀“红色记忆”,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报道。针对企业恶意注销逃避涉税行政处罚的问题,与税务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检税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监督对5家涉案企业恢复税务登记,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四、坚持与时代同步,在锻造高素质队伍中夯实检察根基
以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为目标,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筑牢政治忠诚。深化政治理论武装,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辅导、学习研讨29次,确保党的要求在检察环节有效落实。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工作29次,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检察发展难题。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铭记抗战历史、缅怀先烈英魂”主题,分别联合路冲村和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展党建联学联建,着力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持续提升队伍素能。统筹推进“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开展业务竞赛、案例研讨、庭审评议等专业化练兵活动33次,以实战实训促进干警提升履职能力;融合推进新时代检察精神和“高新精神”的深度实践,激励检察人员奋勇争先。1篇论文在第十八届国家高级检察官论坛获奖,5名干警在省、市业务竞赛中获评标兵、能手,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外语人才库。
(三)持续涵养优良生态。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纵深推进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教育整治,做到学有深度、查有精度、改有力度,切实严明纪律作风、激励担当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接受区委巡察和市委延伸巡察,严肃抓好意识形态专项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的立行立改,以巡察整改推动解决自身问题、提升工作质效。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秉持严管厚爱理念,严抓检务督察,针对无正常原因办案期限较长等情形,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7人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违规吃喝、酒驾醉驾等问题集中整治,促推检察人员在守底中勇攀高线。
五、坚持与公信同行,在接受高质效监督中展现检察形象
树牢监督者必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各类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监督下规范运行。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人大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确定1名员额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常态化联络工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76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检务活动55人次,1篇全国人大代表专访被《检察日报》刊发。
(二)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开门办案”,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参加检察听证、案件“回头看”等活动,监督办案43件次,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信。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依托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构建普法宣传矩阵,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21条,100余篇优质稿件被上级及主流媒体转载,1篇新媒体作品和1部反诈视频阅读量均突破10万+,检察工作的传播力、公信力持续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点滴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各机关单位的支持协作,得益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掇刀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践行需再加力度。二是主动靠前服务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力度、精度有待提高。三是法律监督的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距离量质齐升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四是检察队伍专业能力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拔尖型、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对此,我们将加强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体会议部署,聚焦勇当主力军、争创先行区、奋进“五十强”,坚守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和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奋力推动检察工作加速奔跑、争先进位。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在理念更新上再加强。持续学思践悟党的创新理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深化“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引导检察人员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区委、区政府关于“十五五”规划的部署要求,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检察履职与区委决策、政府部署、人民期待同频共振。
二是强化检察担当,在服务大局上再发力。扛牢维稳护安第一责任,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稳定、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助力更高水平平安掇刀建设。围绕构建“3321”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等部署,持续深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科技创新”等专项工作,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站等服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助力全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食药、就业、医疗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法律监督,强化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保护,着力办好检察为民实事,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做好检察办案“后半篇文章”,发挥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作用,助力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是着力提质增效,在监督办案上再突破。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强化检察监督”部署,落实“三个监督”要求,践行“三个善于”理念,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围绕“规范司法权力运行”部署,聚焦执法司法顽瘴痼疾、重点环节,加大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的监督,促进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围绕“加强公益诉讼”部署,加强公益诉讼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精准规范办好公益诉讼案件,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
四是狠抓自身建设,在锤炼队伍上再出彩。强化政治建检,深化落实“四个以学”机制,持续建强机关党建品牌,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深度融合。强化人才兴检,巩固“干部能力提升年”成果,对标“十能干部”要求,健全专题实训、业务竞赛等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强拔尖人才培养,切实提升检察人员的履职能力。强化从严治检,扎实推进纪律教育、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强化科技强检,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稳进提升。强化文化育检,融合践行新时代检察精神和“高新精神”,组织开展破除思想“十冰”、做到“十个牢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让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成为习惯。
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篇章正待绘就!我们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保持奔跑姿态,坚持干字当头,持续挺膺担当,努力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和支撑区“十五五”规划宏伟蓝图转化为现实画卷,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勇当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主力军、加快打造全国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奋力进入国家高新区第一方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